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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不用心做,不會做得好。用心是態度認真,不遺細節和有承擔。

現代女性的幸福,除了擁有美滿的家庭,事業有成也是幸福的指標之一。蔡關穎琴(Janice Choi)多年來除了能在家庭及事業上取得完美的平衡,更以自身對法律的深厚知識,以及多年來不斷建立的人脈關係,以各種方式協助社會上有著不同需要的人士。

專業是執業律師的Janice小時候的志願並非律師,而是老師,她還記得很清楚:「小時候我會模仿老師的角色教導兩個妹妹。但後來升上中學後,因為經常做義工,便開始幻想長大後當社工。」但要堅持實現夢想,談何容易?因為各種原因,Janice最終選擇進入香港大學修讀法律,並順利畢業正式加入法律界。

不少初入行的律師都會朝著當合夥人或擁有自己的律師樓作為努力的目標,Janice卻是例外,她解釋:「因為經營律師樓太花時間,壓力太大。而我雖然做了律師,但不等於我放棄了當老師或社工的夢想,我深信我可以善用自己在法律上的知識來實現這兩個夢想。把法律知識教育下一代和身邊的人,變相就成了法律方面的老師;而利用我的經驗和知識幫助社會上的弱勢社群,也在某程度上演繹了社工或義工的角色。所以,我寧願將經營律師樓的時間,用在接觸社會上有需要的人,這才是我最喜歡做的事情。」

聽罷Janice這番話,似乎她是個很有計劃,亦很了解自己想要甚麼、想做甚麼的人,但她否認:「我這個人其實較偏向見步行步,因為不可能預知未來,但當我走到特定位置,便會停下來思考究竟下一步該如何走。我曾在一所具規模的律師樓工作,成功續約之後一年,便可成為合夥人,結果我選擇拒絕簽下那份令我有機會當上合夥人的合約。人們便覺奇怪,我明明這麼賣力工作,可以完全不放假,不是想當合夥人是甚麼?的確,我曾經有過想當合夥人的想法,但隨著時間過去,我開始考慮到要建立家庭的話,便不可以繼續過著日以繼夜工作的生活。因此,我最後決定離開那裡,卻選擇在大型的國際銀行當法律顧問和內部律師,同時為小型律師樓擔當顧問,這樣便可以給我更大的彈性去籌備婚禮和做其他事情。最重要是,婚後我仍可以兼顧家庭、事業和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