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tyle12.07.2021

不幸患癌……仍要結婚嗎?

常說癌症有年青化的趨勢,最近遇上了幾位二十多三十歲的癌症病人來求醫,他們所面對的問題,跟年長人士有一點分別,擔憂的範疇更多更難處理。除了事業、經濟、和社交層面仍在努力不懈地建立之外,還要面對年青人的專利 —— 愛情這個關口。若不幸患上癌症,生活可謂百上加斤。

Text:謝耀昌醫生 

她是一個剛踏入三十歲的女士,最近確診第三期乳癌,求診時已接受了手術將腫瘤完全切除,但因第三期的原因,復發機會高,所以要接受術後半年的化療,四星期的電療,一年的標靶治療和五年多的荷爾蒙治療去減低復發機會。老實說,年青人的體質對治療的承受能力高,所以並不擔心她能否完成治療。反之要考慮的,乃是人生另一個大課題,愛情和婚姻。 

她的男朋友比她年長三歲,二人拍拖有三年多,本想計劃攜手步入人生另一階段,徧徧在這個時候發現癌症。當然,在癌症面前,甚麼大事亦要讓步,先處理好病情才考慮別的事情吧,包括結婚。

治療其間,那位女士要求單獨問診,所以覆診時沒有男朋友同行。她坦然問到自己是否適合結婚?是否有復發機會?能否生兒育女?等問題。她要考慮是否仍然和男朋友繼續走下去,還是讓他尋找別的女人組織正常家庭。

先說病情,因為第三期和病者年輕的關係,數據上復發機會高。縱使她能完成所有術後治療,亦不能確保百分百安全。癌症一旦復發,治癒機會低,治療亦可能變成一輩子的事,不能停。所以在人生規劃方面,一定要預算好若果癌症不幸復發,對自己和家庭的影響這一環。

再說治療副作用,化療和荷爾蒙治療,會抑壓卵巢功能,令女性荷爾蒙混亂,直接影響生育能力。進行抗荷爾蒙治療其間,使用某種抗荷爾蒙藥物亦有機會引致畸胎的出現,所以通常不建議病人在治療其間懷孕。如果要考慮生育小孩,可選擇雪卵,試管嬰兒,或者代母等等。

女病人聽後,不禁流下眼淚,說自己變得不完整,不能跟正常人般組織家庭,隨時會成為家人的負累,要恨下心腸跟男朋友分手。

我並沒有資格評論她的決定是否正確,因為我的確見過很多因病而分手的個案,同時也見過很多有情有義,戀愛大過天的例子。我只知道,沒有溝通的決定一定是錯,所以我鼓勵她先跟男朋友好好溝通。若有需要,可以在覆診時,跟男朋友一同問診,讓他知道利與弊後,才共同下決定吧。

謝醫生信箱

問:化療期間可否跟愛人同床睡覺或有性行為?

答:癌症是不會傳染的,所以日常生活可以如常與其他人交往,包括同枱食飯,同床睡覺,行街睇戲做運動等等,只要保持清潔衛生就可以了。 

問:懷孕才發現患上癌症,一定要打掉胎兒嗎?

答:每個癌症做法不同,詳情要詢問你的腫瘤科主診醫生。概括來說,懷孕仍然可以接受手術的,只要切割部份不影響胎兒發展。之於化療,則取決於癌症種類,藥物類別和懷孕週期等等。一般來說,在懷孕中後期是可以進行某些特定化療而不影響胎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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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耀昌醫生 Dr. Adrian Tse
臨床腫瘤科醫生
香港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皇家放射科學醫學院院士;香港放射科醫學院院士;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放射科);港怡醫院臨床腫瘤科名譽顧問醫生;聖保祿醫院名譽顧問醫生